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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重机:关于拟转让所持航空工业新能源69.3%股权给航空规划院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17-12-26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7-05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所持航空工业新能源69.3%股权给航空规划院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2月14

日公告了《中航重机关于拟转让所持航空工业新能源公司69.3%股

权给航空规划院的公告》(以下简称:拟转让航空工业新能源股权的

公告),现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内容补充如下:

    《拟转让航空工业新能源股权的公告》中原文表述为: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通评估公司)

出具的《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69.3%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年9月30日,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9,680.36万元,

公司所持目标公司69.3%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1,358.49万元。

上述评估值尚需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将参照评估备案结果确认的评估价格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


                                      1
价格。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性,双方经过招标等程序聘请中通诚

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

       现予补充:

       1.本次转让价格:中航重机与航空规划院同意以2017年9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重机

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9.3%

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经备案),标的企业该评估基准日的净

资产评估价值为59,678.40万元。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

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9.3%股权价值为41,357.13万

元。

       本次交易价格是经过评估备案审核后作出的调整,后续将完善

备案手续,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有资产有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

果为准。该交易价格已做好充分风险提示。

       2.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支付,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
股权转让款,为全部转让价款的 50.01%(实付款四舍五入,计算

                                2
至分)。
   第二期:乙方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

款,为全部转让价款的49.99%。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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