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关于拟转让所持航空工业新能源69.3%股权给航空规划院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17-12-26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7-05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所持航空工业新能源69.3%股权给航空规划院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2月14
日公告了《中航重机关于拟转让所持航空工业新能源公司69.3%股
权给航空规划院的公告》(以下简称:拟转让航空工业新能源股权的
公告),现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内容补充如下:
《拟转让航空工业新能源股权的公告》中原文表述为: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通评估公司)
出具的《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69.3%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年9月30日,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9,680.36万元,
公司所持目标公司69.3%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1,358.49万元。
上述评估值尚需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将参照评估备案结果确认的评估价格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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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性,双方经过招标等程序聘请中通诚
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
现予补充:
1.本次转让价格:中航重机与航空规划院同意以2017年9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重机
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9.3%
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经备案),标的企业该评估基准日的净
资产评估价值为59,678.40万元。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
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9.3%股权价值为41,357.13万
元。
本次交易价格是经过评估备案审核后作出的调整,后续将完善
备案手续,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有资产有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
果为准。该交易价格已做好充分风险提示。
2.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支付,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
股权转让款,为全部转让价款的 50.01%(实付款四舍五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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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分)。
第二期:乙方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
款,为全部转让价款的49.99%。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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