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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运盛:关联交易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 运盛         公告编号:2018-077 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旌德县中医院)
发生过 2 次关联交易: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批准金额 1,3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实际发生金额 830 万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金额 3,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实际发生金额 1,853.45 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过类别
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
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
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拟在
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按照年利率 7%借款 3,100 万元给旌德宏琳,借款期
限两年;旌德宏琳在该笔款项到账后,在不高于上述额度内按照年利率 7%出借
给旌德县中医院,用于其运营发展,借款期限两年。
    同时,因旌德县中医院托管于旌德宏琳,旌德宏琳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持续
的日常经营管理服务,故拟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500 万元的
2018 年度经营管理服务费,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已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
226.42 万元经营管理服务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认定旌德县中医院为公司关
联方,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旌德县中医院)
发生过 2 次关联交易: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金额为 1,3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实际发生金额 830 万元;
    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金
额 3,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实际发生金额 1,853.45 万元。
    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过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旌德县中医院
    法定代表人:黄惠泉
    住所: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河东路 191 号
    注册资本:1,700 万人民币(开办资金)
    成立日期:1980 年 1 月 17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旌德县中医院是集医疗、教学、康复、急诊于一
体的综合性医院,是旌德县唯一一所以中医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同时也为旌德
县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院。是旌德县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社会保
险及旌德县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等定点医院,诊疗科目包括:外科、内科、
针灸推拿科、骨伤科、妇产科、儿科、肛肠科、眼科、急诊科等 15 个临床科室
和以电图室、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内窥镜科等 5 个医技科室。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认定旌德县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本期结余
旌德县中医院 480.30           467.97        2,266.22       499.83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及履约安排
    1、通过旌德宏琳向旌德县中医院借款 3,100 万元,将依据旌德县中医院实
际资金需求进度,分次由旌德宏琳在不高于上述额度内按照年利率 7%出借给旌
德县中医院;
    2、旌德宏琳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管理费用,依据双方经营协议厘定,遵循
了市场化定价。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已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 226.42 万元经
营管理服务费,2018 年预计收取经营管理费不超过 500 万元。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7 年 9 月
签署了《旌德县中医院经营协议书》,由旌德宏琳负责旌德县中医院新院区的投
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该笔借款是为旌德宏琳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
营所需。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旌德宏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旌德县中医院系二级甲等
综合性公立医院,托管于旌德宏琳,故公司可对旌德县中医院的经营情况及本次
关联交易的风险予以把控。本次关联交易利率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
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及向
其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持续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
情况。交易利率合理、公允,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及向其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
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及向其收取经营管
理服务费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