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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运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1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秉承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后,就此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存货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核销资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二、关于收购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本次收购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剩余股权事项,将有利于进一步推
动公司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控制经营风险,
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涉及的利率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关于收购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胡颖、陈文君、刘正军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