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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龙电业:委托理财进展公告2017-11-16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7-037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披露
使用自有资金 500 万元购买《财通基金—信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详见公
告:临 2015-019),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披露将《财通基金—信葛定增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由 18 个月变更为 42 个月(详见公告:临 2016-020)。
公司经与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方协商一致,签订《财通基金-信葛定增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之二》,再次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
如下:
    一、主要变更内容
    (1)、《财通基金—信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在原定 42 个月
的期限上再延期 60 个月。
    (2)、武汉华虹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科技”)不再担
任《财通基金—信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取消华虹科技的业绩
报酬。
    二、变更原因
   (1)、看好未来 A 股市场行情。
   (2)、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
四条第八项规定: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可从事资产管
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1.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满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会员;
     2.具备 3 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
于 3 人、无不良从业记录。
    华虹科技不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不满足具备 3 年以上连续可
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的规定。因此,华虹科
技不再适合担任《财通基金-信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顾问,经投资决
策委员会决议,终止华虹科技对《财通基金-信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
顾问业务。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
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对《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
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参与收益性及安全性高的理财计划,能够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曾损害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专门设立了理财
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为 1,990 万元。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