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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综艺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21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工
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17 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关注公司
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
专业、客观的角度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1、 独立董事的个人基本情况
     刘志耕,男,1963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江
苏省如皋市税务局专管员、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江苏省南通市注册会计师行
业党委副书记、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财政厅及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CPA 执业质量监管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师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
立董事。
     曹旭东,男,1959 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原南通县委党校老师,原中共通州市委办
公室副主任、主任,原中共通州市金沙镇党委书记,江苏赛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林,男,1962 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南通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员、南通经济律师
事务所律师、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主任、南通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2、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依法、依章程,独立地进行分析和判断,没有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我们坚持勤勉尽责
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慎地审议。作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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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在会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
书等有关人员保持定期有效沟通,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特别是对公司的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从专业化角度对所议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我们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
和掌握,对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各自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
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
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
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薪酬政策发表了专业意见,对薪酬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战略委员会在公司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决策研究过程中,提出了专业、建设性的意见,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17 年度,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了解公司管理层关于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汇报,对公司重大项目会进行现场考察。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充分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发展战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独立、科学的判断,并将个人的分析、
建议、意见等反馈给公司,促进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同时,董事会及
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 及时报送我们审阅,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
作,也为我们规范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未有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事项。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亦无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期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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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
酬方案予以发放,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5、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2016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对业绩亏盈的原因进行了说明。
我们认为,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业绩进行预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了业绩
预告义务。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
总结,认为该所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出具的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 2016 年度末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该分配方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
润分配的规定。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均严格履行承诺,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
有发生违规情形。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46 份。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的信息披露
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了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评价指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规、健全、有效,
并按规定开展了内控自我评估。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
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分别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
进行审议,并结合经济形势、地区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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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
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
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
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8 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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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供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名)



 独立董事:


 刘志耕、曹旭东、朱林




                                                           2018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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