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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誉远: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0-02-05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 2020-006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斌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3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5%。公司董事
     兼常务副总裁杨红飞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
     计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0%。
        自 2020 年 2 月 3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张斌先生、杨红飞先生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邱旻先生拟分别
     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金额区间为张斌先生人民币 200 万元-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杨红飞先生人民币 30 万元-
     1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和邱旻先生 10 万元-3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近日,公司接到董事长兼总裁张斌先生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杨红飞先生的通知,其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增持了公司股份 27,000 股和 10,000 股,各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055%和 0.0020%,并提出后续增持计划。同时,董事会秘书邱旻先生也发来通知,
提出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自然人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自然人:董事长兼总裁张斌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杨红飞先生和董事会秘
书邱旻先生。
   (二)增持自然人已持有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张斌先生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58,8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120%,杨红飞先生和邱旻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增持
后,张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4%;杨红飞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张斌先生、杨红飞先生和邱旻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是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稳定。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张斌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500 万元(含本次已
增持股份);杨红飞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 万元-1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邱
旻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30 万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自然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
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2 月 3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有关规定。
    (二)张斌先生、杨红飞先生和邱旻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买卖股票。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张斌先生、杨红飞先生和邱旻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
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