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7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 577 号望鹤酒店 21 世纪店
十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0,602,0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9.57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宪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冯三九和独立董事叶欣、魏明先因公未
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霞因公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冯振宇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号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阎志先生为公司第十
1.01 263,868,518 146.104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宪华先生为公司第
1.02 114,481,330 63.3887 是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
选举方黎先生为公司第十
1.03 113,489,282 62.8394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吴奇凌先生为公司第
1.04 113,481,330 62.8350 是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芳女士为公司第十
1.05 238,341,139 131.9703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冯振宇先生为公司第
1.06 238,341,139 131.9703 是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号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郭月梅女士为公司
2.01 79,451,934 43.9928 否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胡迎法先生为公司
2.02 158,889,235 87.9775 是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蔡学恩先生为公司
2.03 151,849,340 84.0795 是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杜书伟先生为公司
2.04 150,794,278 83.4953 是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号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崔锦锋先生为公司第
3.01 201,759,957 111.7152 是
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严悌文先生为公司第
3.02 158,896,507 87.9815 是
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选举阎志先生为公司第
1.01 67,424,661 587.8897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宪华先生为公司
1.02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7,329 0.0639
事
选举方黎先生为公司第
1.03 15,281 0.1332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吴奇凌先生为公司
1.04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7,329 0.0639
事
选举杨芳女士为公司第
1.05 7,329 0.0639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冯振宇先生为公司
1.06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7,329 0.0639
事
选举郭月梅女士为公司
2.01 7,330 0.0639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胡迎法先生为公司
2.02 29 0.000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蔡学恩先生为公司
2.03 17,382,875 151.5649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杜书伟先生为公司
2.04 16,327,813 142.3656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崔锦锋先生为公司
3.01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22,471,337 195.9322
事
选举严悌文先生为公司
3.02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7,301 0.0636
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2、3 均为累积投票议案,除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月梅全部当选,
并对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乐瑞 方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汉商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汉商集团《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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