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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熊猫:关于委托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 2017-039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投资情况: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1,000 万元,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交易情况:
    经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财务
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综合授信、资金结算、资金管理、委托代理等信贷融资服务,财务
公司提供给本集团的综合授信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6 亿元,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
结算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有效期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截止 2017 年 8 月 17 日,本集团实际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为零,在财务
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为人民币 39,931.78 万元,均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两份委托投资协议,分别以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刊发
的相关公告。截止公告日,上述公司委托财务公司投资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
期。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
额为人民币 31,000 万元,在董事会审批之额度人民币 5 亿元范围内。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与中国电子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金额为人民
币 21,000 万元,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 90 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均为
4.4%。委托投资资金人民币 21,000 万元来源于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财务公司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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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经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
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
提供综合授信、资金结算、资金管理、委托代理等信贷融资服务,财务公司提供给本
集团的综合授信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6 亿元,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的上
限为人民币 5 亿元,有效期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详见本公司
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12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
所网站的有关公告。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及所涉及委托投资金
额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 2017 年 8 月 17 日,本集团实际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
授信余额为零,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为人民币 39,931.78 万元,均在股东大会批
准额度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规定,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法人。具体如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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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田伟
    注册资本:175,094.30 万元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财务公司第一大股东
及最终控制方。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
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
券投资。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投资
公司 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 4 月 21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
理、监督、协调和稽核。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
司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开始正
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证号为 L0014H211000001。


    三、与财务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情况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所
涉及委托投资金额等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主要情况如下:
    甲方: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甲方将协议约定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在中
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各项投资业务。
    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产品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津银理财
—稳健增值计划 2017 年第 823 期。
    二、协议项下委托投资的期限为 90 天,自 2017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止。
    三、在协议项下,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的资金为货币资金,币种为人民币,委托投
资协议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21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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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乙方对甲方的委托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
    五、按照甲方指定,协议项下委托资金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六、协议项下甲方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 4.4%。
    七、乙方不收取管理费。
   八、乙方承诺在投资产品到期后,乙方在投资产品兑付日后第二个工作日,直接将
扣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如有)后的委托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一次性划入甲方账户。
   九、甲方委托资金及投资收益在乙方理财账户内的停留期间,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利
息。
    十、甲方和乙方应各自承担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十一、甲、乙双方均无权提前终止履行本协议。乙方按照本协议向甲方完成支付
时,本协议终止。


       四、委托投资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约定委托投资资金人民币 21,000 万元用于购
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 2017 年 823 期”保本保证收益型
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为 90 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 4.4 %。该委托投资资金来源于
暂时闲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天津银行“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823期”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21,000万元
    4、投资范围:本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高信用等级投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存放同业、
券商资管计划等。
    5、产品期限:90 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4.4 %(已扣除所有相关费用)
    7、募集期:2017 年 8 月 15 日
    8、收益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16 日
    9、到期日:2017 年 11 月 14 日
    10、兑付日:2017 年 11 月 14 日起,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11、费用:本产品发售手续费 0.2%,固定管理费 0%;产品收益率超过 4.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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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出部分全额作为银行浮动管理费。
    12、提前终止:天津银行和客户均无提前终止权,客户全部赎回后理财协议将自
动终止。


    五、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较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相关风
险控制措施,对公司影响等,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刊发的《南京熊猫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7-036)及相关公告。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31,000 万元,在董事会审批之额度人民币 5 亿元范围内。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委托投资,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委托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委托财务公司进行投资业务,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经股东大会
批准的金融服务协议框架下进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委托投资中使用的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4、财务公司依托自身优势,受托进行专项资金管理,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在保障本金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5、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投资期限、委托投资金额、预期最高年化
收益率等主要条款,均与委托投资资金购买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保持一致,并未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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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利益。并且委托投资协议明确,财务公司不收取管理费。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委托投资协议书
   (二)天津银行“津银理财—稳健增值计划 823 期”理财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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