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南京熊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案》及《关于修改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条款,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财
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 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1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
        国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国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
        区 05 幢北侧 1-2 层            301 号熊猫大厦
             邮政编码:210002              邮政编码:210002
             电     话:(8625)4800855      电    话:(8625)84801144
             图文传真:(8625)4820729           图文传真:(8625)84820729


  2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报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购
        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其发    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
        行在外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    股份;
        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他公司合并;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划或者股权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及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五)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其他情况。                        券;
           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时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应当按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的 股东权益所必需;及
       规定办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
                                      其他情况。
                                          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时
                                      应当按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的
                                      规定办理。


 3     第三十六条 公司经国家有关主管     第三十六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
       机构批准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    例发出购回要约;
       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    交易方式购回;
       交易方式购回;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    方式购回;
       方式购回;                            (四)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四)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通过
                                         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
                                         为质押权的标的。


 4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决议。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规定收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五条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会会议决议,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         公司依照第三十五条规定收购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转让给职工。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5     第一百零二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第一百零二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者股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    者股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
       的每一事项明确发表以下意见之      的每一事项明确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赞成、反对或者弃权。放弃投    一:赞成、反对或者弃权。证券登
       票或者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的表决票,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
       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 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
       处理。                         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
                                      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之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
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四十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 第四十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
          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 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
          一事项明确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 一事项明确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
          成、反对或者弃权。放弃投票或者     成、反对或者弃权。证券登记结算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票,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   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
                                             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
                                             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之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南京熊猫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