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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8-19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8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4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 289 号南山世纪大厦 B 座 14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4 日
                          至 2017 年 9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张宝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1.0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
                                                                √
        排和禁售期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                          √
1.0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7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
1.08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
1.0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                             √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2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
           宜的议案
4          关于与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提供互保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和 2017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0-1.1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1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0-1.11、2、3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77       新潮能源           2017/8/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17 年 8 月 30-31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2:
00—4: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下午
4: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 289 号南山世纪大厦 B 座 14 楼
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传真:0535-2103111
    联系电话:0535-2109779
    联系人:何再权     王燕玲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9 月 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
         售安排和禁售期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
1.0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7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1.08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0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与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提供互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