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7-10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以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现金管
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
2017 年 9 月 29 日起 1 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
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为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
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
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鉴此,近日公司开立如下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
理。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535400101226011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上述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
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