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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

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变更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年初由独立董事余璇女士、独立董事张宝生先

生和董事韩汉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余璇女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任期自 2017 年 4 月 11 日开始,任期为三年。

    2018 年 4 月 2 日,韩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等其他相关职务;2018 年 5 月 15 日,张宝生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等其他相关职务;2018 年 5 月 16 日,余璇女士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等其他相关职务。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等相关议案,重新补选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期与第

十届董事会一致。为保障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顺利运行,重新选举审计委员会委

员为杜晶女士、杨旌女士、范啸川先生,主任委员为杜晶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现任成员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成员履历如下:

    杜晶,女,1974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湖南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

册会计师,曾任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长沙市先导区发展规划评审专家,

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从事财务管理、财务分
析、会计学等多门学科的研究和讲授工作,并兼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道道

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元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

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杨旌,女,1970 年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经济类中级职务,历任中

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投资部经理、浙江横店集团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江苏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18 年 6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范啸川,男,1978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曾任职于上海盛大网络

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任上海耀拜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长浦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执中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2018 年 6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共计召开会议 5 次,分别是:

    1.2018 年 1 月 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未经

审计的 2017 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

财务资料。

    2.2018 年 4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

度审计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费用》等相关议案。

    3.2018 年 8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部分资产计提减值的议案》和《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8 年 10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前任委员余璇女士和张宝生先生均出席了应出席的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前任委员韩汉先生出席了应出席的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现任委员杨旌女士和范啸川先生均出席了应出席的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杜晶委员亲自出席了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授权杨旌委员代为

出席。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召集、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召开了 4 次定期会议,从专业的角度,独立、客观地做

出判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依法治企、合规运作、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

依据。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

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规定。

    除定期会议之外,审计委员会还召开了 1 次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通知、

召开、表决程序完全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二)检查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2018 年 8 月 9 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定期会议,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

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

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各期

审查结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

据。

       (三)协调和监督内外部审计师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师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外部审

计师审计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了
解内外部审计师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管理需求调整审计

计划,指导其下一阶段工作,督促其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四)指导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公

司内控工作做了持续关注和指导。特别是在董事会重组之后,为保障公司业务的

顺利过渡,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事项和下属单

位开展重点检查,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了内

部控制体系的平稳运行。对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在

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及时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内控机制的有效运

行。

       (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自 2018 年 6 月 22 日任职以来,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能够积极参

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

提高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发展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应有的作用。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特此报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杜晶、杨旌、范啸川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