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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辅仁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1-18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5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变更登记前股份数合计为 177,592,864 股,新增股份数 449,564,648 股,本次变
更登记后的股份数合计为 627,157,512 股。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 10 时在郑
州市花园路 25 号辅仁大厦 10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第七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
登记的议案,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中
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备注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77,592,864 元                币 627,157,512 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删去“服
经营范围为:服装、服饰、鞋帽、   经营范围为:化学药、抗生素、     装、服饰、
家用纺织装饰品及床上用品的       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等,   鞋帽、家
生产、加工及销售;提供纺织行     包括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     用纺织装
业的信息,咨询、技术设计服务;   (含激素类)、片剂、硬胶囊剂、     饰品及床
仓储配送(限分支机构);从事非     颗粒剂、口服液、滴眼剂、乳膏     上用品的
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     剂(含激素类)、软膏剂(激素        生产、加
收购出口业务;科技信息技术及     类)、散剂、粉针剂、眼膏剂、      工及销
网络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技     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医用辅料、   售;提供
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     无菌原料药(炎琥宁、氨曲南)。     纺织行业
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     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     的信息,
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      剂(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盐酸麻      咨询、技
经营)。                          黄碱片)的研发、生产、销售;      术设计服
                                 经营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   务”;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将“仓储
                             生物制品;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     配送(限
                             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分支机
                             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销       构)”修改
                             售;医疗器械第一、二、三类的     为“仓储
                             销售。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     配送”
                             化学品除外)、化妆品、医药辅
                             料的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
                             定或禁止经营的除外);商务咨
                             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
                             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
                             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仓储
                             配送;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
                             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科
                             技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开发、
                             转让、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
                             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
                             产产品及售后服务(涉及许可经
                             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7,592,864 股,均为普通股。 627,157,512 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股东大会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增加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十四)、
资计划;                     资计划;                         (十五)两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项审议事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项,其余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条款内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无变动,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后续款项
(五)    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议事 (五)    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议事     序号自动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顺延变更
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作出决议;             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议;                         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一) 修改本章程;          (十一) 修改本章程;
(十二)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二)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十三)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 审议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十四)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定的交易事项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十五) 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
项;                         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六) 审议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
用途事项;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十七) 决定设立战略、审计、  项;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十七)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会;                         用途事项;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十九) 决定设立战略、审计、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会;
                             (二十)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                         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五)    对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收 修改后章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 程的第四
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提供担      十二条为
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新增条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    款,增加
准之一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该条款
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后,公司
议:                           章程后续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条款序号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自动顺延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变更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
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 万元;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交易事
项标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
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
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
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的原则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
                             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
                             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
                             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
                             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除应当披露并
                             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第四十三条 公司涉及如下关      修改后章
                             联交易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程的第四
                             过后,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十三条为
                             过:                           新增条
                             (一)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款,增加
                             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    该条款
                             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   后,公司
                             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   章程后续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条款序号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自动顺延
                             (二)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变更。
                             的。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应
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 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
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    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 (二)    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
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员姓名;
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四)    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   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四)    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
(五)    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 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五)    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
(六)    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 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姓名;                       (六)    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
(七)    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 姓名;
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七)    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
                                 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
东大会报告工作;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及上市方案;                     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等事项;
的设置;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的设置;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项;
度;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度;
案;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案;
项;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项;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所;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所;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        删去第二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款中“运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事       用公司资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产”的表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述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会批准。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
对外投资、出售、收购资产行为    董事会所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
以及对外借款、担保的权限为: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
(一)    如公司单笔对外投资所    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运用的资金金额或实物资产的      交易事项的权限为:
帐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计净资产的 15%且不超过公司最    (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
近经审计总资产的 10%、连续 12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个月内的累计对外投资不超过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尚未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
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      项之规定的;
的 30%时,董事会可自主决定该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
投资事宜;                      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
(二)    如公司单次出售资产的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帐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
计净资产的 15%且不超过公司最    尚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
近经审计总资产的 10%、连续 12   (二)项之规定的;
个月内的累计出售资产的帐面      (三)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资产的 5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经    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审计总资产的 30%时,董事会可     100 万元,但尚未达到本章程第
自主决定该出售资产事宜;        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的;
(三)    如公司单次收购资产所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运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15%且不超过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
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收购资产所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尚未
运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最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四)
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不超过    项之规定的;
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时,董事会可自主决定该收购资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产事宜;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四)    如公司向银行、信用社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等金融机构的单笔借款金额在   额超过 100 万元,但尚未达到本
8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   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
币,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  定的;
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  (六)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下同)或以下、连续 12 个月内的的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累计借款余额在 15000 万元人民易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
币或以下时,董事会可自主决定  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该借款事宜;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五)   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但尚未
且该等担保不属于第四十一条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三条第(一)
规定之担保,则董事会可自主决  项之规定的;
定该等担保事宜,但在对该等担  (七)    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保作出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取得  且该等担保不属于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全体成员 2/3 以上同意;规定之担保,则董事会可自主决
(六)   董事会得到的其他合法  定该等担保事宜,但在对该等担
有效授权。                   保作出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取得
                             董事会全体成员 2/3 以上同意;
                             (八)    董事会得到的其他合法
                             有效授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       总经理职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权增加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八)、
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九)两项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议事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    项,后续
计划和投资方案;             计划和投资方案;                款项序号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自动顺延
设置方案;                   设置方案;                      变更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八) 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
其他职权。                   或者关联法人之间交易数额尚
                             未达到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项之规定的关联交易;
                             (九) 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的交易事项;
                             (十)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本条第(八)项如总经理与该关
                             联交易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该
                             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所指       修改后章
                             的“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程的第一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百九十五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条为新增
                             委托贷款等);                   条款,增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加该条款
                             (四)    提供担保;              后,公司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章程后续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    条款序号
                             和业务;                        自动顺延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变更。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
                             发项目;
                             (十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
                             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
                             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
                             内。

    上述《公司章程》内容的修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在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