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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监事杨小军、谢美芬、吴明、朱布华出席
了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议程、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
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严格控制投
资风险,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
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并由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