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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06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7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江西省

新余市冶金路 1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5,387,7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2.02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情况;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18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95,375,701 99.9979                 0   0.0000      12,000    0.002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数
号
1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        595,375,701         99.9979     0      0.0000   12,000    0.0021
     交易执行情况暨 2018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595,387,701 股,其中同意的股

      份数量为 595,375,701 股,占比为 99.9979%,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陈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