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12-29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1
                       目 录


新钢股份 2019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




                                                    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新钢股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文勇先生
    (四)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 年 1 月 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钢股份公司第三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
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采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网络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18 年 12 月 28 日

    二、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人员出席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三)会议审议相关议题;
                                                                    3
(四)现场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及回答;
(五)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出席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八)宣布会议结束。




                                                       4
议案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9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承
销,新钢股份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01,826,484 股,每股发行价
格 为 4.38 元 /股。 截 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 共 计募 集 资 金
1,759,999,99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28,000,000.00 元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999,999.92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
[2017]00076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托管手续。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               126,303.00                123,2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76,303.00                173,2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     已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支付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             投入
                                                                            进度
                                        (万元)         (万元)
 1       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        123,200.00         43,572.99          35.37%
 2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50,000.00        100.00%
               合计                      176,303.00         93,572.99         53.08%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3,572.99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81,035.28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

                                                                                         5
益),其中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为 50,000.00 万元。
    (三)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截
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3,572.99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81,035.28 万元(含利息收
入及理财收益)。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需要,拟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
行 变 更 , 原 计 划 投 入 该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123,200.00 万 元 中 的
60,000.00 万元转为投入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新项目拟
投资总额 246,96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不足
部分以自筹资金投入。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后的新项目即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已获得新余
市渝水区发改局《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
2018-360502-41-03-017676),以及相应的发改、环保等部门批复。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
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亦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包括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
电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募集资金 12.32 亿元用于投资建设 3 台
93MW 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及外配套项目等。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一期 2 台高温超高压煤气发
电机组及外配套项目基本建成投产,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投入
43,572.99 万元,根据与供应商的合同尚有 19,627.01 万元未到支付

                                                                        6
期限;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1,035.28 万元(含利息收
入和理财收益),其中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为 50,000.00
万元,其余部分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 3 台 93MW 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
及外配套项目原计划于 2018 年 12 月全部建设完成。2018 年以来,
根据中国金属学会等行业内权威机构最新研究成果,钢铁公司生产过
程中伴生的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除用于发电项目提升钢铁
企业自发电比例之外,还可以用于钢铁-化工联合生产。钢铁公司通
过配建钢铁-化工联合生产项目,高炉煤气与转炉煤气可以用来提取
化工级 CO,焦炉煤气可以用来提取化工级 H2 和天然气并进行钢化联
产;经过上述钢化联产项目的建设,煤气综合利用效益相较当前钢铁
行业普遍应用的煤气发电项目具有显著的效益提升,并可大幅缩短项
目的投资回收期。
    综上所述,为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
时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决定
对拟建的第 3 台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及外配套项目方案设计作
进一步细化论证,并视论证结论规划后续建设事宜。针对原计划投入
第 3 台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及外配套项目的募投资金 60,000.00
万元,公司计划进行调整,转为投入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为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
    建设地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袁河经济开发区新钢产业园内。
    3、主要建设内容

                                                             7
       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按照新钢全厂规划及远期发
展,在原综合料场南侧空地新建一座智能环保综合料场,主要承担炼
铁、烧结、焦化等单元所需原燃料的受卸、贮存、混匀处理、供应等
任务,项目假设内容主要包括受料设施(含汽车受料和火车受料)、
炼焦煤用封闭式贮槽、一次料场、混匀配料设施、混匀料场、高炉用
球团块矿焦炭料场、均质化设施、供返料设施和公辅设施等。
       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年产 932 万吨铁水所需的烧结矿、球团、块
矿,年产 263 万吨干熄焦等烧结、炼铁、焦化工序单元所需原燃料的
受卸、贮存、混匀处理等功能需要。
       4、建设规模
       新建综合料场各种原燃料储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用量      日用量       储量        贮存时间
序号      物料              4                       4                           备注
                     (10 t/a)     (t/d)     (10 t)      (天)
 1        块矿           158.40      4,526.00       8.50         18.70      高炉 B 型料场
 2       球团矿          228.80      6,537.00       9.50         14.30      高炉 B 型料场
 3      外购焦炭         191.60      5,474.00       5.80         10.60      高炉 D 型料场
 4      石灰石粉         146.90      4,453.00       3.10             6.90     一次料场
 5      白云石粉            73.50    2,226.00       2.20         10.10        一次料场
 6      烧结矿粉        1,382.30    41,888.00      78.20         18.70        一次料场
 7        焦煤           389.60     10,676.00      21.00         20.00         煤筒仓
                     合计                         128.30         -                -

       5、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共 16 个月。
       6、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工程费用                             226,200.43                      91.59

1.1                建筑费用                             142,098.69                      57.54

1.2                设备费用                              66,325.61                      26.86

1.3                安装费用                              17,776.13                       7.20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572.03                       5.50

 3                基本预备费                              7,187.54                       2.91

                 合计                                246,960.00                        100.00


                                                                                                8
    (2)资金来源
    使用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资金投入。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已聘请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
见稿)》的公布,环保达标水平逐渐成为了钢铁企业的生命线,直接
制约着钢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基于环境保护以及降低排放的考虑,
公司决定建设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投资建设该项目具有
明显的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急迫性。
    1、项目的可行性
    (1)节省占地
    通过环保改造后,可置换出部分场地,节省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
源,符合国家集约用地的科学发展要求。
    (2)职业健康
    改造原料场后,将大大改进现有块矿堆场人工+装载机作业方式,
实现全机械化作业,有效改善作业环境,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料场封
闭后显著降低扬尘,有利于职工和周围群众健康。
    (3)环境保护
    显著改善目前人工堆场多次倒运、装载带来的二次扬尘和雨雪天
气对料场及其周边地面的污染。进一步实施环保封闭后,将显著改善
厂内及其周边环境,实现绿色工厂和蓝天工程,社会效益巨大。
    2、项目的必要性
    采用智能环保原料场对于当前大气污染的治理能发挥非常积极
的作用,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目前重工业集中区域的大气污染问题非
常严重,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尤为巨大。环保原料储存技术能够大幅降
低物料扬尘,保护环境,尤其是对于工业区所在城市及周边区域的生
态环境的保护发挥积极作用。环保原料场的出现使得最脏、最乱、环
境最差的原料集散地变成整洁、干净、有序、绿色的花园式厂区。更
能够避免对所在城市及周边区域大环境的影响,保护一方水土空气,
呵护一片蓝天,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顺应国家

                                                           9
有关节能减排政策,具有鲜明的示范效应,产生巨大的正面社会效益。
    对于职工民众,粉尘污染与健康幸福息息相关,环境治理是众人
心头的热切期盼;对于企业,采用环保原料场能降耗减排、节能节地,
产生可观的直接经济效益;对于国家,推广环保原料场顺应生态文明
建设要求,切实改善新余当地大气重污染区域的空气质量,回应民众
呼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用地资源日益紧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伴随国家对环
保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对环保技术的进一步支持,原料场环保改造在
新钢实施建设后将发挥显著的示范作用,成为打造绿色环保钢厂的典
范工程,对企业、地方产生巨大的正面效益。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市场前景
    公司本次建设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
环保原料场技术,可有效降低各种原料的风力损耗和雨水冲击损耗。
    原料的堆放方式在项目建成后将由露天堆存改为环保封闭储存,
可显著降低大风或暴雨将物料吹走或流失的损失。外购焦炭每年减少
损耗量约 0.32 万 t,粉矿每年减少损耗量约 5.8 万 t,块矿每年减少
损耗量约 0.27 万 t,球团矿每年减少损耗量约 0.38 万 t。
    原有外购焦炭、块矿、球团矿均为露天堆存,改为环保料场封闭
储存后,可降低外界雨水天气时高炉物料的含水率,从而降低高炉炼
铁环节的能源消耗。
    (二)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基于我国当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监管机构对钢铁
企业生产过程中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并经多
次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方案。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若国家的环保政策发生重大变更、
钢铁行业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出现,则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新增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
    五、需履行的外部相关批准程序



                                                             1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变更新增的募投项目即综合料
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已获得了发改部门、环保部门的审核批复,
项目的建设无需履行其他审批流程。该项目的详细备案批复情况如下
表所示:
备案    项目已获得新余市渝水区发改局《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
情况    代码:2018-360502-41-03-017676)

能评    项目已获得新余市发改委《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
情况    造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余发改环资字[2018]363 号)

环评    项目已获得新余市环保局《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
情况    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余环审字[2018]30 号)

土地
        项目的用地情况尚待落实
情况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
体升级改造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料场智能化管理水平,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及将本项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1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
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
效率和经济效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
    (三)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
宜,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