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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信创投:关于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6-18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
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
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选举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审阅议案前已向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等进行了了解,公司董事会也向我们提供了有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我们参考了这些董事、高管的工作经历和业绩,
审阅有关资料后,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1、经查阅新任职人员的个人履历相关情况,被提名人的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
养和职业操守,未发现前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形,具备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及聘任合法有效,同意聘任。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6%
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协议
转让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6%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
关联方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通裕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 1.6%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切实
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
协议转让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6%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关于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     辉             刘 健 康             唐 庆 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