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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百货: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3-02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18-01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项《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与本次新增加第十项《审议关于股份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内容存在
互斥情况,请投资者谨慎投票表决。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4 月 17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5         新华百货         2018/4/11


一、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2.98%股份的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2 月 28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
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审议《关于股份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银川新
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为积极响应中国
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精神,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提出如下提案:股东
应充分享受到公司的经营成果,提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以 2017 年末股份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用 2017 年末股份公司利润(106,954,757.92 元)的 50%向全体股东
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扣税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7 元,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37 元。
       (2)审议《关于章程修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银川新
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宝银创赢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提出如
下提案:
       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部分修改:在《银川
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后增加表述“除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召集人不得拒绝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全文如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召集人
不得拒绝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二、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三、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4 月 17 日 上午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4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4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5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6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审议关于修订《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              √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              √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股份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1     审议《关于章程修改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至议案 9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
   关公告。议案 10、议案 11 为本次新增临时提案。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议案 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8      审议关于修订《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股份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章程修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