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独立董事意见书2018-08-31
独立董事意见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
会计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杨艳枝女士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担任相
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
入期的情形。同意聘任杨艳枝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签字:
高冠江 刘文湖 董中浪 杨征宇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