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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储股份: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18-11-10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2018 年 11 月 20 日
                  目              录

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
    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9)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
四、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13)
五、关于增加 2018 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6)




                          1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原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预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0,999,005 股(公司总股

本的 0.5%),不超过 21,998,010 股(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本

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期限及决议有效期等,

具体如下:




                                       2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回购股份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

目的         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广

             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建立、

             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和 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

             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 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

             大股东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规定,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

             章程》规定,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 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

             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 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

             注销。                                          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的   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

用途         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

             以注销。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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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股份的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上限

资金总额     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19,798.21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98,991.05 万元,按回购

             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 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9,899.10 万

             不超过 9,899.1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

             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的   拟以不超过每股 9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 拟以不超过每股 9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

数量及占总   数量不低于 10,999,005 股(公司总股本的 0.5%),不 低 于 10,999,005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 ), 不 超 过

股本的比例   超过 21,998,010 股(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回购股 109,990,052 股(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的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期限         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审议通过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若本次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原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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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回购股份预案(调整后)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

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

的股份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的资金不超过 98,991.05 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9,899.1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以不超过每股 9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0,999,005 股(公
                                      5
司总股本的 0.5%),不超过 109,990,052 股(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

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 10 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股份数上限 109,990,052 股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39,972,649            15.45   339,972,649      16.27

                                             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9,828,384            84.55   1,749,838,332      83.73

 三、股份总数               2,199,801,033           100.00   2,089,810,981     100.00

       若按回购股份数下限 10,999,005 股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39,972,649            15.45     339,972,649      15.5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9,828,384            84.55   1,848,829,379      84.47

 三、股份总数               2,199,801,033           100.00   2,188,802,028     100.00

       后续实际股份变动以后续实施公告为准。

       (九)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

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114,785.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1,063,292.13 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1,103,639.52 万元(未经

审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98,991.05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 流

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68%、9.31%、8.97%。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也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本次股份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

为本次回购股份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有利于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

展。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本次

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

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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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集团”)在

2018 年 6 月 1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43,995,875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999993%,此增持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

属于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中储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决议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持股 15.45%的股东-CLH 12(HK)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如果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调整后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

无法实施。

    3、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审议通过回购相关议案,或因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

债务或提供担保导致本次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

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监事会八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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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

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

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

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9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修正案》相关指导精神,经研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
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议决议。

                                     10
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分之十,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对因本章程第
                                       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
                                       
第一百四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 第一百四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
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 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
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 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
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
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 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
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 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
                                       11
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股份回
                                     购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作出决议。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12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四



             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经研

究,拟同意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 4.3 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 2.8 亿元、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1.5 亿元),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 1186 号

    4、法定代表人:葛达冠

    5、注册资本:35000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9 日

    7、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商品包装、装卸、检验、搬运服务;物资配送;钢材加

工;货物运输;货运代理;集装箱装卸、拆箱、掏箱;库房及机械设备出租;市场管理

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动产质押监管;

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木材、建筑材料、粮油、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电工器材、

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零部件、橡胶制品、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化

妆品、家电、家居用品、预包装食品、矿产品、煤炭、焦炭销售;供应链管理;起重机

械修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3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0,679.68                      193,363.71

负债总额                               141,454.43                      154,759.6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518.10                      1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0,248.36                      153,998.48

净资产                                   39,225.25                      38,604.07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3,011.19                      384,804.56

净利润                                    3,804.87                       2,115.37

    9.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

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4.5 亿元人民币,

为控股子公司-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0.5 亿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

中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500 万美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天津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3.06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储发展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0.04 亿元人民币;公司以持有的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

限公司 49%股权为其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总额为人民币 15.1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

资按持股比例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已签署担保合同并已生效的担保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
15.90%,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15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五



           关于增加 2018 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一、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召开七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中国诚
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98.58%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中国诚通金属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商贸”)98.58%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诚通商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诚通商贸(含下属各级子公
司)因业务需要向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采购商品,经研究,拟
同意增加 2018 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2018 年   本次增                   披露日与关
关联交易                                           增加后总
              关联人       度预计    加预计                   联人累计已   本次增加额度原因
  类别                                             预计额度
                           金额      额度                     发生的交易
                                                                金额
                                                                           本年三季度收购中
            中国纸业投资                                                   国诚通商品贸易有
向关联人    有限公司(含                                                   限公司 98.58%股权,
                                0     10000           10000      3100.32
采购商品    下属各级子公                                                   诚通商贸由于业务
            司)                                                           需要,向中国纸业采
                                                                           购商品


    除上述新增额度外,其他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变。
    二、新增额度涉及的关联方情况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 3 号楼 710
    3、法定代表人:黄欣
    4、注册资本:503300 万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
                                              16
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
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煤炭、焦炭批发、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1988 年 09 月 16 日
    8、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履行协议的
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本次增加年度预计额度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 向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采购
商品。
    (二)定价政策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后续以具体业务合同形式予以分别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充分发挥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
及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各自的资源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
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