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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储股份:独立董事意见书2019-04-13  

						                        独立董事意见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该议案的
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5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
金之日起计算),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高冠江   刘文湖 董中浪   马一德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