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17-09-14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经认真研究,现就公司八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3、同意选举孙宗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建平 段继东 王玉强 梁仕念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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