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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抗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2017-10-28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经认真研究,现就公司八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与北京康立生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兢羽生物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在北京设立医药技术研发公司,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加快

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

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


    独立董事: 周建平   段继东     王玉强   孙宗彬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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