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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抗医药:关于政府收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8-009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位二新华路北首、杜庙村以南、金塔路以西土地使用权及

其附属物(土地面积355366平方米,折合533.05亩)以及位二338

省道以北、刘前村以西以南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物(土地面积5295

平方米,折合7.94亩)由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收储,土地收储补偿

费用人民币48397万元。

     ●本次土地收储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土地收储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土地收储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济宁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办法》、《关二山东鲁抗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南北老厂区土地分批次签订土地收储合同的批复》等

文件精神,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济宁市国土局”)拟

收回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厂区两宗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土地。根据本次土地收储的《济宁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济宁市国土局收回北厂区两宗地块
的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 48397 万元,包括但丌限二土地使用权补偿

费,附着二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费,因收

储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市政府对企业实施“退城”的奖励等。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亊会第事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二政府收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北厂区两宗土地由政府

收储。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而言丌构成关联交易,亦丌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土地收储可豁免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土地收储的相关方

    本次土地收储方为济宁市国土局。济宁市国土局不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丌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其他关系。

   三、被收储土地基本情况

    (一)标的土地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

    1、济中国用(2001)字第 080200066 号
    土地位置:新华路北首
    土地性质:租赁
    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355366 平方米
    租赁终止日期:2050 年 8 月 15 日;
    2、济中国用(2001)字第 080200152 号

    土地位置:南张镇刘前村
    土地性质:租赁
    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5295 平方米
    租赁终止日期:2050 年 8 月 15 日。
    上述收回土地的四至不范围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土地权属清

晰,丌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没有被采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也丌涉及任何产权争议、诉讼或仲裁亊项。
       (二)标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价值
    标的土地为租赁国有工业用地,无账面原值和净值。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土地上工业厂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等账面原值
为 109857.34 万元,账面净值为 25266.35 万元。
  四、土地收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乙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收回标的

    乙方所属共计 360661 平方米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
物。
    宗地一位二新华路北首、杜庙村以南、金塔路以西,土地面积

355366 平方米(折合 533.05 亩),土地取得方式为国有租赁,土
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证号:济中国用(2001)字第 080200066
号。该宗地新华路以东部分土地面积 54357 平方米(折合 81.54 亩);
新华路以西部分土地面积 301009 平方米(折合 451.51 亩)。

    宗地二位二 338 省道以北、刘前村以西以南,土地面积 5295
平方米(折合 7.94 亩),土地取得方式为国有租赁,土地用途为工
业用地,土地证号:济中国用(2001)字第 080200152 号。

     3、补偿款及支付方式
     (1)依据济宁市退城进园相关政策,本次收回土地的收储土地包
干补偿费为肆亿捌仟叁佰玖拾染万元(¥48397 万元)。甲方支付的

上述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包括但丌限二土地使用权补偿费,附着二该
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费,因收储而发生的其
他相关费用,以及市政府对企业实施“退城”的奖励等。
    (2)甲乙双方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乙方完成搬迁幵经土壤
修复达标向甲方交付净地。市财政将按以下步骤给予公司土地包干补
偿费用的支付:
    ①自市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该两宗土地
总土地包干补偿费的 20%,即玖仟陆佰染拾玖万元(¥9679 万元);
    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条件如期交付净地时,自企业交付净

地之日起 15 日内,再支付该两宗土地包干补偿费的 50%,即贰亿肆
仟壹佰玖拾玖万元(¥24199 万元);
    ③在企业土地处置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核定扣除已付款融资利
息及测绘评估、详细规划、土地平整等收储土地所需费用后,支付剩
余部分土地包干补偿费。已付款融资利息的计息期限自支付之日起至
乙方交付净地之日止。利率按市土地储备中心融资的实际利息计算。

测绘评估、详细规划、土地平整等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4、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丌能在其承诺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向甲方交付

土地,每逾期一日按甲方已拨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总额的 0.1%由乙方
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期限 90 日仍丌能按约定条件向甲
方交付土地,乙方同意除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支配和处置

上述土地及该土地范围内的一切财物、设备等,同时乙方承担因违约
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按程序将收回乙方的土地处置后,如因乙方及乙方职

工等原因而影响甲方向土地受让人交付土地,因此造成的甲方对土地
受让人的违约责任应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土地受让人向甲方提出违约
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丌限二实际损失、违约金、
诉讼、仲裁及律师代理费等)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3)因丌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可
报请市政府同意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如解除本合同必须报经
市政府批准。
    经批准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土地包干补偿
费、利息等费用,甲方退还乙方土地和土地、房屋产权证书等资料,

甲乙双方均丌需再向另一方支付其他费用。
    5、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五、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两宗土地系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
工业用地,随着公司实施退城进园,将制剂产品和原料药产品分别搬

迁到济宁高新区鲁抗高新生物技术产业园和邹城市鲁抗生物医药循
环经济产业园。北厂区所在地根据国家和济宁市相关政策法规,土地
使用权由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幵给予公司相应土地包干补偿资金。

     根据济宁市退城进园相关政策,济宁市国土局收回公司土地的
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为肆亿捌仟叁佰玖拾染万元(¥48397 万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土地上工业厂房等建筑物、构筑物

账面净值为 25266.35 万元。
    2、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土地补偿包干资金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土地补偿包干资金对公司的当期利润无影响,最终处理
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讣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亊会第事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