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鲁抗医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19-01-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2 号)核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鲁抗医药”或“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883,599,978.2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74,650,912.95 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鲁抗医药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担任鲁抗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和 11 日对鲁抗医药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现
场检查人员为胡东平、汤勇和黄蕾。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鲁抗医药实际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与上市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经营状况、募投项目建设等
情况,查阅了鲁抗医药 2018 年召开的三会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实地查看了
鲁抗医药制剂和原料药主要生产场所和募投项目场地,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查
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核查公司 2018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鲁抗医药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
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
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 2018 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审议、表决
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
料保存完整,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2、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符合制度规定,有关记录
文件保存完整;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高管
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鲁抗医
药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次现场检查, 鲁抗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
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
机构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明细台账并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核查了募集
资金置换部分的投向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鲁抗医药对于募
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代表人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就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了
详细了解,并查阅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
期间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对于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公司进行了审议并充分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经营状况
    保荐代表人对鲁抗医药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告进行查阅和复制,并就已披露
2018 年三季报情况经营情况、“退城进园”进展对公司业绩影响情况、公司所处
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环保投入情况、上下游客户、行业竞争对手等情况与董事
长和财务总监进行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鲁抗医药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
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7、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鲁抗医药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能够按照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备查
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检查期内公司表现出良好的独立性,内部治理规
范;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在上述各方面均不
构成重大风险,同时,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所指定的需要汇报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东平                    汤   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