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12-01
轻纺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8-03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开发经营集团)致函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
纺城、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轻纺城 A 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4.5 元/股。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3,000 万元,且增持比例不高于轻纺城总股
本的 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轻纺城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
区间,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收到控股股东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
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增持轻纺城股份的函》,开发经营集团
计划增持轻纺城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开发经营集团持有公司 524,450,75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信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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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对轻纺城公司资产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拟增持轻
纺城股份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票的种类:轻纺城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和比例: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3,000 万元,且增持比例不
超过轻纺城总股本的 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4.5 元/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
日以上,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由公司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开发经营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已作出统筹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
区间,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
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开发经营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开发经营
集团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轻纺城全部股份。后期若进行减持,将严格
遵守有关监管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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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开发经营集团增持计划实施相
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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