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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置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开发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19-007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开发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
       司”) 和天津海航东海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
       司”)拟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
       申请总额不超过 8 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期限 3 个月,借款年利
       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浮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不存在与集团财务公司进行的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项目开发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公司和天津公司拟向集


                                  1
团财务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8 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期限 3 个月,借款
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浮动)。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 CBD 国际大厦 23 层 01/02
号;
    法定代表人:刘嘉凯;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
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
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政
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成员单位企业债券;保险兼业代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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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
    主要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8 年末,集团财务公司未经
审计总资产 235.37 亿元,净资产 36.17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总
收入 7.05 亿元,净利润 3.58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公司和天津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总额
不超过 8 亿元项目开发贷款,借款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 30%(浮动)。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
    2、贷款利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浮动)
    3、贷款期限:3 个月
    4、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的资金需
求。本次委托贷款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在关联董事田野先生、韩宇峰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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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损害公
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
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委托贷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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