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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置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19-005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2.64 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3 年
    委托贷款年利率:4.75%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大连公司 2011 年 11 月由本公司和大连阳光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阳光世界”)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
中本公司持股 51%,阳光世界持股 49%。大连公司于 2012 年 2 月通过
挂牌方式取得大连市旅顺口区琥珀湾(A 区)三个地块,面积合计约
26.67 万平方米。但由于受新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影响,旅顺口区政府于
2017 年 1 月、3 月两次致函大连公司,该项目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而无法实施,并提出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目前
项目停滞,大连公司正在与旅顺口区政府谈判,商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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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 2016 年 3 月向大连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于近期到期,到期
后本息合计约 2.64 亿元。为解决大连公司经营问题,公司决定通过广
发银行向大连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2.64 亿元(期限 3 年,贷款年利率为
4.75%),用于归还到期债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笔委托贷款
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大连京能阳
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广发银
行向大连公司发放期限 3 年的委托贷款 2.64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委贷
本金、利息及日常运营费用。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南牙户嘴村
     4、办公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京口区创新路1号科技创新园201
室
     5、法定代表人:李色金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以上凭资质证经营)、
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8、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1%,阳光世界持股49%。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大连公司项目目前停滞,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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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连公司正就土地问题与旅顺口区政府谈判,商讨解决方案。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连公司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57,744.03万元,净资产-14,285.94万元,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16,398.28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大连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可满足控股子公司大连公司资
金需求。本次发放委托贷款的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大连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
制权,可以掌握大连公司该笔委托贷款的资金使用情况,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如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或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


 备查文件: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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