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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置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19-019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
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
[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
                                   1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基于上述修
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
细项目;
    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C、股东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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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存收益”。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
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D、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
解读》,调增 2017 年度其他收益 83,389.32 元,调增 2017 年度管理费
用 83,389.32 元。
    2.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
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
改为“预期损失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
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
此,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
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新颁布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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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8 年新颁布或
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新颁布或修订
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
照财政部 2018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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