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7-19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听取了公司有关情况介绍以及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
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所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
历等情况进行了考察,未发现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经验、职业素养具备胜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的有关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杨先明 郭 咏 李小军
日期: 2019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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