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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宾纸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公司生产经营核查情况的公告2017-08-1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17-03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公司生产经营核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4日、8月15
日、8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
    1、生产经营方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预计上半年公司生产和销售纸品11万吨,
实现销售收入492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9 %;预计实现利润 12000万元—1400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000万元—16000万元。
    2、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正常;公司控股股东继续为公司融资提供财务资助。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收到资金不足的影响。
    3、公司主要的项目推进顺利。公司老厂区搬迁补偿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前期就
老区的土地已与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公司正在加紧对后续搬迁
补偿工作的推进;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目前,相
关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
    4、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管未减持公司股票,未质押公
司股票。
    5、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4日、8月15日、8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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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方面。经公司自查,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整,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半年,公司预计生产和销售纸品11万吨,实现
销售收入492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9 %;预计实现利润 12000万元—14000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14000万元—16000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正常,控股股东在前期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借款到期,继续
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
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债
务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截止到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资金正常,未减持公司股票,未对公司的股
票进行质押等;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四)2017年7月1日,公司发布宜宾纸业临2017-023号《关于签订土地收储补
偿协议的公告》,公司已与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签订了公司老厂区土地收储补
偿协议,本次补偿涉及的金额为20473.83万元,属于宜宾纸业老区搬迁补偿的组成
部分。公司将继续和相关部门协商,争取尽快落实余下的搬迁补偿资金。该事项不
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
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前期有媒体称证监会处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丁枢属公司高管亲属,经核
查,丁枢属前期重大资产重组方的亲属,未在公司任职,也不是公司高管或员工。

    通过公司核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继续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老厂区搬迁补偿和非公开发行等相关项目正在顺利推进,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

公司监事、公司高管未减持或质押公司股票,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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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信息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关稿。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