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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宾纸业: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

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等五十七次会议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宜宾竹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进行调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

力,担保风险较小。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张 强   唐 琳     黄兴旺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