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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宾纸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3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 9 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我们很荣幸
 担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
 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周静
 女士、胡蓉女士和张晓玉女士,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性   出生年    常住   领
姓名                                学历、职称          任职情况
         别     月      地     域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
              1984 年          管 金融学博士、 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静     女             成都
               8月             理 注册会计师 国际商务研究所所长。


胡蓉     女 1970 年     成都   法   硕士研究生   现任成都理工大学副教
             5月             律                授、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北京国枫凯文(成都)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现担任九龙尚善集团公
            1970 年          财 本科、注册会
张晓玉 女             成都                     司、四川鼎济恒康医药公
             8月             务     计师
                                               司等单位的财务顾问。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集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7 次股东大会,
  其中第九届独立董事参加 2018 年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大
  会 6 次,第十届独立董事参加 2018 年董事会 3 次,股东大
  会 1 次。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
  场,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
  项有违反程序或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次数
    张强        10    10      0       0         否
    唐琳        10    10      0       0         否
  黄兴旺        10    10      0       0         否
    周静        3     3       0       0         否
    胡蓉        3     3       0       0         否
  张晓玉        3     3       0       0         否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
  名委员会 4 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
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
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全部出席了每次专业委员会议。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
听取了高管层对 2018 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
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有效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
公司动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
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们
对 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做出了判
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8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在日常业务中订立,且均按一般商业条件并根据有关协议
的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
我们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和落实。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不存在与上述法律法规以及证监发(2003)56 号、
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业绩预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没有出现业绩预
告调整的事项。
   (五)聘任或者更换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
承诺做了梳理,承诺已及时履行。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
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 年度,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 4 项(其
中年度报告 1 项,半年度报告 1 项,季度报告 2 项),临时
公告 56 项,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公告及其他临时
性公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
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
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宜
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
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落实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经营活动
中得到了良好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
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
提供了保证。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
项审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提名、审
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
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
了审议,且未提出异议。
   (十)其他事项
   除上述签署的独立董事意见以及认可意见书之外,我们
还审阅了 2018 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度
半年度报告以及 2018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各个定
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
的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细
致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将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
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们的
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胡蓉   张晓玉     周静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