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 2018-044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发布的《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
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 号)等相关要求,为落实党组织
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同
时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目录 修改前 修改后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
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
第三条 新增
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的工作经费。
以下序号顺延。
第三章 党委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其
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
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
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
第三章(序号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
新增
延续修订前) 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
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
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
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
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
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
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
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
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
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
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
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
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以下序号顺延。
第四十八条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关于对外投资、收购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三)(序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号延续修订 关联交易以及重大投资方面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前) 经审计净资产的 15%的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第四十九条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序号延续 新增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修订前)
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
以下序号顺延。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
第一百二十
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八条(序号延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续修订前)
补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案;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联交易等事项; 奖惩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置;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的会计师事务所;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惩事项; 理的工作;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应事先听取公司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党委的意见。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重大投
担保; 资方面的决策权如下: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一)本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重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大投资达到人民币 8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
第一百三十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的,决策权限由董事会行
一条(序号延 对象提供的担保; 使。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续修订前)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二)股东大会在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
方提供的担保。 提下遵照科学、高效的决策原则可以授权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行使部分职权。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三)董事会在必要时可以在权限范围内授予公
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 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部分职权。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余条款未做调整。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