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6 月 5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 时 间:2019 年 6 月 5 日 地 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2718 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审议通过本议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三、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议事、发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出 的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唱票、监票人员(律师参与); 六、现场会议书面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九、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到会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5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 税科技”)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外服公司”)于 2013 年投资建设保税物流配套仓储项目,为尽力 促使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港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张家港 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时代”)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有效维护本公司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金港资产、长江时代承诺 2019 年 6 月 7 日 前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详见公告临 2013-036)。目前因承诺的部 分事项尚不具备条件,公司及金港资产拟变更原承诺。 一、 原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原承诺背景及内容 2013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外服公司投资建设保税物流配套仓储 项目,为尽力促使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长江时代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潜在的 同业竞争关系,有效维护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作出了《承 诺函》,金港资产、长江时代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详见公 司公告临 2013-036)。 主要承诺如下: 1、保税科技 (1)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自上述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 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承诺将尽力促使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将其持有 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子公司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 让或出资的方式注入本公司。 (2)若本公司非因自身原因无法促成上述承诺的实现,则本公 司承诺将上述仓储项目相关资产及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2、金港资产 (1)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自保税科技上述仓储项目建 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将持有的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子公司的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 入保税科技。 (2)自上述第一项承诺实现后,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上述仓储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 资、收购、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长江时代 (1)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自保税科技上述仓储项目建 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将持有的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子公司的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 入保税科技。 (2)自上述第一项承诺实现后,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上述仓储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 资、收购、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原承诺的履行情况 1、金港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固体仓储类资产相关承诺的履行情 况 2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金港资产与其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税港务”)均拥有固体仓储类资产。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外服公司收购及整合固 体仓储类资产的议案》,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外服公司收购金港资 产拥有的 50,303.3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28,456.30 平方米的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并于 2017 年 9 月完成资 产交割,自此金港资产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已注入公司。 2、长江时代固体仓储类资产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2016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外服公司与长江时代签署关于资产收购的三方 协议的议案》,为整合固体仓储资产,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收购 了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并于 2017 年 9 月完成资产交割, 自此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已全部转让给公司,长江时代与 公司的同业竞争解决完毕。 二、变更承诺的原因 1、除保税港务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外,金港资产、长江时代 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均已于 2017 年 9 月注入公司。金港资产和公司已 履行所做出的部分承诺,长江时代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已解决,公 司原承诺中关于长江时代的承诺内容已不再适用。 2、目前保税港务盈利能力较弱(保税港务最近三年财务情况见 下表),现阶段收购保税港务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保税港务近三年财务情况: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总资产 937,323,875.61 896,417,905.11 1,041,122,252.66 净资产 786,928,276.22 800,318,632.64 797,372,676.15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15,515,312.55 96,507,096.45 107,294,756.09 利润总额 -10,645,686.15 4,487,080.12 7,863,354.85 净利润 -12,530,592.28 2,822,852.52 5,592,049.66 3、固体仓储业务是公司目前重要的主营业务之一,是公司打造 完整产业链、提供综合物流服务这一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 固体仓储业务主要由外服公司经营,外服公司近年经营情况良好(外 服公司近三年财务情况详见下表),为履行同业竞争承诺,出售外服 公司股权或相关资产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符,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构 成不利影响。 外服公司近三年财务情况: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36,491,155.21 563,633,299.88 380,241,518.14 净资产 516,129,379.84 521,830,315.83 337,999,780.44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9,853,395.87 65,054,978.71 53,600,485.62 利润总额 20,779,425.07 37,459,770.80 33,998,645.79 净利润 16,628,989.58 29,673,316.21 27,600,968.76 金港资产将积极督促保税港务强化管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在 保税港务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对公司经营情况无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将 保税港务股权或相关资产注入公司。综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金港 资产拟对 2013 年所作的同业竞争承诺进行变更。 4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变更后的承诺: 保税科技变更后的承诺: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3 年内,本公司承诺将尽力促使金港资产 将其持有的保税港务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本公 司。 金港资产变更后的承诺: (1)为避免同业竞争,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3 年内,本公司 将持有的保税港务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保税科 技。 (2)除第一项承诺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述仓储 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 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