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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独立董事意见2018-01-18  

						                                                              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 1 月 17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鉴于在交易完成后一年内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思”)
提供余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担保是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条款的履行,且
北京新思资信情况良好,同时考虑到其管理团队控股公司北京新风世能科技有限
公司同意就担保项下的或有债务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本次为北
京新思提供反担保议案的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8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
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张国煊       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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