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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2019-05-17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9-03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
                       通知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
注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及《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于 2017 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通云数据”)80%股权项目,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华通云数据原股东深圳如日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嘉
越云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
州云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思通盛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云计
端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统称“补偿义务人”)承诺华通云数据
2017-2018 年度实现的累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
低于 35,550 万元。若华通云数据 2017-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 35,550 万元,则由补偿义务人按照《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公司进行补偿。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4122 号),华通
云数据 2018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94.06 万元,
2017-2018 年度实现累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682.35 万元,未能完成 2017-2018 年度业绩承诺,差额为 9,867.65 万元。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拟以 1 元总价回购华通云数据 2017-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
8,583,105 股,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55,218,716
股变更为 1,046,635,611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
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座
15F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清    谢兰妮
    电 话:0571-87950500
    传 真:0571-87988110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
回购和注销,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