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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9-04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收
到表决票 11 张,实际收到表决票 11 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于 2017 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鉴于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成 2017-2018 年度业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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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偿义务
人应补偿股份数为 8,583,105 股。
    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 8,583,105 股补偿股份的过户事宜,并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补偿股份的注销工作,
公司总股本从 1,055,218,716 股减少至 1,046,635,611 股,同意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
减少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将不再另行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 3.72 亿元
的综合授信,并将持有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925.SZ)不超过 3,000
万股股票为其中的 2.5 亿元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以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 226 号
中融大厦 901、1001 室及位于西湖区曙光路 15 号 2 幢 C1201-C1216 室合计面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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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8.33 平方米的办公楼为抵押物,为其中的 4,200 万元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期限
叁年。


     (六)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
的综合授信,期限叁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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