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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海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0-10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 2017-01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1,600 万美
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125 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华沙分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华沙分行”)贷款 1,800 万美元,期限为 11.5 个月,由本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1,840 万美元。
     考虑到综合资金成本因素,新加坡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 日通过“内
保外贷”进行转贷,即由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
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为新加坡公司贷款提供 1,600
万美元担保,新加坡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新加坡分行”)贷款 1,550 万美元,期限为 11 个月。上述贷款加上新
加坡公司自有资金已提前全额归还新加坡公司向工商银行华沙分行的
1,800 万美元贷款及利息,本公司为其向工商银行华沙分行贷款提供的担

                                       1
保职责也相应提前履行完毕。
    近日,本公司收到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确认的《开立融资类保
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2017(BG)00011】,本公司为新加坡公司
向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 1,550 万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1,600 万美元,担保
期限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二)新加坡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
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本公司继续为新加坡公司的融资业务提
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担保期限为 3 年。上述议案也经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
3,125 万美元,未超过本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
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规定的担保总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6 SHENTON WAY #24-08 OUE DOWNTOWN SINGAPORE
    注册资本:10 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国际航线船舶货物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仓储、
托运及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提供船舶设备、材物料供
应;劳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 3,549.75 万美元,负债
总额 3,431.50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 96.67%;银行贷款总额 3,300 万美元;
流动负债总额 3,431.50 万美元;净资产 118.25 万美元;营业收入
2,057.49 万美元;净利润 21.40 万美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 3,677.12 万美元,负债
总额 3,465.29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 94.24%;银行贷款总额 3,300 万美元;
流动负债总额 3,465.29 万美元;净资产 211.83 万美元;营业收入
2,960.00 万美元;净利润 92.64 万美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


                                   2
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向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申请融资担保业务的要求,本公
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与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了《开立融资类保函
/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2017(BG)00011】。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三)担保金额:1,600 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
(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也经公司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
于其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
及海外窗口的作用,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为此,如股
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在担保额
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
步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及
海外窗口的作用,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公司担保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
3,12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0,740.31 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约合人民币 20,740.31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7.64%。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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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一)《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2017(BG)00011】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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