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0日与杭州网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科 利华电脑家庭教师(2005)升级版”(初、高中)软件(下称:该软件)独家使用权转让事宜签署 协议。杭州网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2500万元人民币价格购买该软件独家使用权,并在软件 转让协议订立后支付购买款。 软件转让方作为软件著作权人将该软件独家授予给受让方使用至该软件寿命终止,除了 出、受让方自身以外,软件著作权人不再授予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的使用权。所授予的使用权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广告宣传、互联网运用、修改、改进、无形资产出资、再许可, 以及其它使用方式。 该软件在授权使用所产生的任何延伸知识产权,同样适用上述授权使用范围的约定。 迄今为止,软件转让方已收到回款500万元,尚有2000万元应收账款待回收。按软件转让 协议规定,转让方应给予受让方软件的源代码和授权证书,提供必要的技术讲解、辅导等支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