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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9-26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14-03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 1 号国际企业中心 5 号楼
公司业务中心 1 楼 4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永模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和网络方式)                               5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6
         B 股股东人数                                                          4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0,419,30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556,196,730
         B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304,222,571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7.50

                                       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7.17
        B 股股东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3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15,38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
席 5 人,董事 Ian Thackwray 先生、Thomas Aebischer 先生等因工作原因未出
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锡明先
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单位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9,332,31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其中,
A 股同意 556,010,814 股、反对 16,480 股、弃权 6,988 股;B 股同意 303,321,501
股、反对 35,400 股、弃权 242,4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6,913,223 股、反对 51,880 股、弃权 249,388 股。
    关联股东李叶青先生等 7 人回避了表决。
    2、关于修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 4 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0,397,46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其中,A
股同意 556,174,890 股、反对 16,480 股、弃权 5,360 股;B 股同意 304,222,57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978,369 股、反对 16,480 股、弃
权 5,360 股。
    3、关于调整塔吉克斯坦胡占德项目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0,397,46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其中,A
股同意 556,174,890 股、反对 16,480 股、弃权 5,360 股;B 股同意 304,222,57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978,369 股、反对 16,480 股、弃
权 5,360 股。
                                     2
    4、关于选举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397,461 股,占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其中,A 股同意 556,174,890 股、反对 16,480 股、弃
权 5,360 股;B 股同意 304,222,57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978,369 股、反对 16,480 股、弃
权 5,360 股。
    5、关于选举 Simon Mackinnon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397,461 股,占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其中,A 股同意 556,174,890 股、反对 16,480 股、弃
权 5,360 股;B 股同意 304,222,57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978,369 股、反对 16,480 股、弃
权 5,36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涛、韩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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