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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21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编号:临 2016-01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6 月 17—18 日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7 人,
独立董事刘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独立董事 Simon
MacKinnon 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
主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现将本次会议的
重要决议予以公告。
     本次董事会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 2016-017 号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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