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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关于与福能配售电公司签订电力直接交易技术服务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2-02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7-03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能配售电公司签订电力直接交易技术服务
                    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关联方福能配售电公司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11 月 30 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能配售电公司签订电力直接
交易技术服务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入围 2017 年大用
户电力直接交易的五家权属企业(安砂建福、永安建福、金银湖水泥、
福州炼石、炼石水泥厂,以下简称“五家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的电
力直接交易业务交由关联人福建福能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能配售电公司”)统一办理,并由公司五家电力直接交易用户分别与
福能配售电公司签订《福建省年度电力直接交易技术服务合同》。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福能配售电公司
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1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福能配售电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
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小宁,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
楼区五四路 109 号东煌大厦 13 层 1301 室,经营范围:售电;供电;
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福
能配售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
易。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委托方(甲方):公司五家电力直接交易用户

    受托方(乙方):福能配售电公司

    2、服务内容

    (1)乙方在 2017 年福建省电力直接交易中,为甲方完成计划交

易电量。

    (2)乙方负责将甲方纳入福建省电力中长期、短期、集中竞价

等多种交易方式的准入市场主体范围,争取成为下半年福建省电力市

场化交易市场主体,参与后续的电力市场化交易,争取到的差价利益

由甲乙双方以 65%:35%的比例分成。

    (3)乙方为甲方争取年度电力直接交易限额以外的电量参与后

                               2
续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包括合同电量转(受)让等。争取到的差价利

益由甲乙双方分别以 65%:35%的比例分成。

    (4)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交易平台技术服务、交易技术指导,

交易规则、合同内容讲解,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电力政策

咨询、代理用电涉网事宜,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市场信息收集共享、

业务人员培训以及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解读与改革趋势预测等服

务。

    (5)乙方免费为甲方向发电企业争取年度直接交易在甲方因台

风、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各类非人为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月度

计划电量负偏差免于考核。

    (6)乙方免费为甲方协调处理与发电企业的双边合同、三方合

同签订,电量互保配对、合同电量转移、偏差电量调整等合同细节的

执行服务。甲方应根据自身生产安排情况,合理预估每月用电量,把

总交易电量分摊至每月;按照市场交易规则,配合乙方做好相关电量

偏差调整、合同电量转移等事项。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当地电力公司提供的实际每月电量结算单上,结算的电

力直接交易优惠金额为准,在 12 月 31 日前支付给乙方 2017 年全年

度电力直接交易的全部优惠金额的 35%。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当地电力

公司的电费结算单作为支付 35%的技术服务费的凭证。

    4、合同期限

    技术服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
 31 日)。

      (二)定价政策

      定价依据: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充分利用福能配售电公司在交易议价能力、优惠政
 策争取和合同电量执行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为本公司有关企业在福
 建省年度电力直接交易事宜及后续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提供专项技
 术服务。
      该有偿服务,初步估算,2017 年度公司五家电力直接交易用户
 合计需向福能配售电公司支付 322 万元技术服务费。具体如下:


               全年计划交易     计划外增加挂     全年预计公司可 全年预计交易
  本公司
                 确认电量         牌交易电量         优惠电费       金额
  权属企业
                   (万度)           (万度)         (万元)       (万元)
安砂建福               7473.1           939.85           279.61         97.86
永安建福               9964.1                0           331.42           116
金银湖水泥             1845.2             -350             44.57         15.6
福州炼石            1999.999            1177.5             95.90        33.57
炼石水泥厂厂             4500              620           168.42         58.95
合计                  25782.4          2387.35           919.92       321.97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交易方签订相关技术服务合同。
      (本技术服务合同由安砂建福、永安建福、金银湖水泥、炼
 石水泥厂、福州炼石五家企业分别与对方签订。)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批准程序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七位非关
 联董事审议通过(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于 2017 年
 度与宁德核电公司电力直接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两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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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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