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7-04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闽地税稽检通一[2017]7 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
务检查通知书》,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本公司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股权交易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近日公
司收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闽地税稽处
[2017]1 号,以下简称《税务处理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处理情况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抽查公司纳税申报材料后认为,本公司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售“兴业银行”和“兴
业证券”股票所得,未足额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
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
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以及《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
〔2002〕8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文〔2011〕230 号)的规定,应补营业税
——金融业 9,487,240.74 元、城建税 664,106.85 元、教育附加
284,617.22 元、地方教育附加 189,744.82 元,上述应补缴税款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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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5,709.63 元。《税务处理决定书》未明确滞纳金情况。
二、公司对补缴税款的处理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的要求,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补缴上述
各项税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公司未收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有关缴纳滞纳金
的文件,不考虑未缴纳滞纳金因素,受本次补缴税款的影响,公司
2017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10,625,709.63 元。上述补缴税款事项无需
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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