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0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7-04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州市福
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议室进行。本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以书面和电子邮
件方式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亲自
出席董事 7 名,董事姜丰顺先生和独立董事林萍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洪海山
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为安砂建福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为安砂建福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担
保费(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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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担保费(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交易事项,董事洪海山、何友栋、郑建新、黄明耀为关联董事,
均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董事姜
丰顺表决反对意见,理由(电话告知):上市公司主营减亏压力不减,
控股股东对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按年费率 0.4%收取担保费,偏高。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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