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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2018-04-1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的有关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现就 2017 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选举产生,由黄光阳
(主任委员)、刘伟英、林萍、陈兆斌四名成员组成。
    二、会议召开情况
    1、2017 年 3 月 2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2016 年年报工作的安排》,要求公司财资部、
审计室要按计划时间做好年度财务、内控报告相关工作,多沟通并密
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2、2017 年 3 月 10 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审阅
了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听取了影响报表重要事项的
情况说明,同时督促公司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审计机构,按规定时间
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3、2017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
听取了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 2017 年度主要工作思路的汇
报,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及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讨论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有关事宜,
会议建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2017 年 3 月 27 日,上述第 3 项会议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与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单独沟通会议,董秘及董秘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
议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华兴所”)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华兴所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
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公司年度
财务审计工作。
     2、鉴于华兴所对公司的长期服务和履职能力,建议董事会续聘
该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续聘华兴所为本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10 万元(不含税,下同),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经审核,
公司实际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年报披露的审计费用相符。
    4、与华兴所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
中关注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华兴所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执行了恰当的审
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尽职尽责完
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可行,同时
督促公司严格按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
指导性意见。通过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 2016 年年报、2017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审核过
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17 年,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组织全面的
风险评估、开展内控审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
查找内部控制在设计、运行过程中的缺陷,并予以持续改进,结合检
查结果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开展自我评价工作并形成自我
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华兴所出具的内控
审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后,我们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
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大部分能得以有效执行,基本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上基本适当,不
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通过分别与公司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更好的了解了双方
的诉求,经过有关协调工作,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高效,有关审计问题得以尽快解决和完成。
    四、与 2017 年报相关工作情况
    1、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2017 年年报工作的安排》,要求公司要按计划
时间推进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密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
审计工作。
    2、2018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审阅
了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听取了影响报表重要事项的
情况说明,同时督促公司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审计机构,按规定时间
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3、2017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
听取了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8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讨
论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有关事宜,会议建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2017 年 3 月 30 日,上述第 3 项会议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与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单独沟通会议,董秘及董秘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
议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审计委员会成员:黄光阳、林萍、刘伟英、陈兆斌
                                          2018年4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
年度工作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