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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说明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9-01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8 年度内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就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62,775,767.00 元(合并数 337,497,650.07 元),根
据章程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6,277,576.70 元,核减当年母公司建福
水泥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产净额 33,006,293.18 元,当年实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23,491,897.12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34,519,250.09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8,011,147.21 元。
拟分配如下: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381,873,6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3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12,601,830.98
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53.64%),剩余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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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409,316.23 元全部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二、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属于水泥制造业,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水泥的制造和销
售。水泥行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2018 年,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发力,在节能减排、错峰生产、矿山
综合整治等环保政策的实施与推动下,水泥行业去产量效果明显。同
时,在协会和大企业的带动下行业自律得到有效提升,市场供需关系
持续改善,水泥价格恢复性上涨,全年行业利润大幅增长并创造了历
史最高水平。
    受益于行业经营环境的改善,2018 年公司水泥销售量价齐升,
实现净利润 33,749.77 万元,与行业利润增长同步创历史最高水平,
一举扭转了 2012 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 6 年亏损的状态。
    (二)公司 2018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股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8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12,601,830.98 元(含税),
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7,497,650.07 元的 3.73%,
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弱,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401 万元,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0%实施现金
分红存在困难。具体是:部分子公司(海峡水泥、金银湖水泥)2018
年虽然盈利,但根据《公司法》需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表子公司
建福南方(公司持股 50%)股东会未作出当年利润分配决议;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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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永安建福 2019 年拟为公司炼石厂综合技改项目借款提供担保需
具备资质,因此上述子公司 2018 年实现利润无法先行(足额)分配
到母公司。为实施分配,公司已将全资子公司福州炼石期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的 86.15%部分计 8000 万元先行分配到母公司。2018 年公司拟
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53.64%。
    2、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现金回报,但受制于可持续能力。据公
司统计,从 1994 年上市至今公司累计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含 2018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之比例为 159.61%,累计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占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例为 171.09%。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根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共分配现金股利
12,601,830.98 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 145,409,316.23 元。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回报可持续性能力弱根本原因在于公司资产
盈利能力弱,资产质量整体不高,表现在熟料生产线的单线规模较低,
在全部 7 七条熟料生产线中有 2 条 2500t/d、一条 2300t/d、1 条
2000t/d,因此,根据公司安排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炼石厂综
合技改等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炼石厂综合技改项目
    该目在拆除现有炼石厂 4#窑(一条 2300t/d 熟料生产线)、5#
窑(一条 2000t/d 熟料生产线)的位置上,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技改建设一条带 7.5MW 纯低温余热发电的 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约 7.1 亿元。根据公司预算,2019 年计划投资 28,125 万
元。
    2、根据预算,2019 年公司计划支付以前年度受让的顺昌洋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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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灰石矿、五里亭粉砂岩矿两矿采矿权转让价款 3,284.91 万元。
              3、根据预算,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 30.18 亿元高于 2018 年的
          29.47 亿元,产销规模扩大,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支持。
              (四)公司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 2012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修改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
          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现金分红为公司利润分配的
          优先选项,制定具体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2014 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对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
          的现金分红政策补充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关具体内容。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占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每 10 股                                                                      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                派息数    每 10 股转增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送红股                                                                        司普通股股东
  年度               (元)(含       (股)         (含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数(股)                                                                      的净利润的比
                        税)                                               润
                                                                                              率(%)
2018 年           0      0.33                0       12,601,830.98       337,497,650.07          3.73
2017 年           0        0                 0                0.00      -151,803,701.17          0.00
2016 年           0      0.11                0        4,200,610.33        13,813,022.31         30.41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
          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光阳、刘伟英、林萍认为:
              1.公司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兼
          顾了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两者需求。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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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为 1,260.18 万元,占公
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73%。现金分红比率
低于 30%,原因是公司 2019 年投资、技改预算需求 31,409.91 万元
(未含不确定的投资计划 21,000 万元),以及预算产销、营收规模扩
大,需要大量的经营流动资金。
    3.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401
万元,在合并整体尚存在较大未弥补亏损情况下,拟定现金分红方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精神和要求。
    五、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2、联系电话:0591-87617751;传真:0591-88561717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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