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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关于与永安市政府签订《安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补充协议书》的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20-00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安市政府签订《安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

                二期项目补充协议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审议程序:本协议涉及的重大事项(砂建福二期项目投资、

向永安市政府捐赠 9000 万元)均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

通过。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除捐赠事项对公司 2019 年业绩影响

外,本协议涉及的奖补政策兑现,将对安砂建公司未来的经济效益产

生积极影响。永安市人民政府将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列为市产业转型升

级扶持的主导产业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从项目投产之日起,以

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2016-2019 年缴纳地方实得税收(指增值税

和企业所得税)年平均数为基数(即:2180 万元),将项目投产后每

年地方实得税收(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基数的 70%奖补给安砂

建福水泥公司,每年度 3 月份结算一次,至满 1 亿元止。

    ●风险提示:由于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的时间周期较长,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地方政策、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

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存在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
                                  1
的风险。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乙方)与永安市人民政府(甲

方)在永安市签订了《安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补

充协议书》, 协议签约落款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永安市资源优势和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管

理优势,做大做强永安建福熟料水泥生产基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

商,在共同遵守履行 2007 年 5 月 30 日双方签订的《安砂新型干法

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协议书》、2007 年 10 月 16 日乙方和永安市

安砂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安砂建福公司建设项目协议书》基础上,现

就继续推进并全面实施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旋窑水

泥生产线二期项目(简称“安砂建福二期项目”或“项目”)建设相

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 1 条 安砂建福二期项目总投资约 9 亿元,采用新型干法预分

解生产工艺,在一期项目建设时预留的场地扩建一条带纯低温余热发

电的 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

    第 2 条    甲方协调解决项目配套后备石灰石矿山和硅质原料矿

山问题:

    1.小陶下洋——马山石灰石矿山问题。2008 年 2 月 28 日乙方

和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书》,根据协议,乙方前期已

经对小陶下洋——马山石灰石矿山进行了地质勘察,由于乙方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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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变化,现计划将该矿山做为项目配套后备原料矿山。为确保安砂

二期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安砂建福水泥企业的石灰石在许可年限内生

产需求,甲方原则同意将该矿山作为本项目及乙方在永安的其他子公

司的储备矿山,该矿山的勘探权、采矿权以公开招拍挂的方式出让。

本协议签订后,即行启动小陶下洋——马山石灰石矿山矿业权设置的

前期工作。在乙方使用的安砂镇(安砂镇境内的石灰石矿资源依法优

先配置给建福安砂厂使用)、曹远镇、大湖镇现有矿山资源即将枯竭

前,启动小陶下洋——马山石灰石矿的依法开采相关工作,开采的石

灰石矿仅供项目及乙方在永安的其他子公司作为水泥原料使用,甲方

不再将该矿山作为水泥原料资源配套给其他主体。对马山石灰石矿区

内现有已依法取得采矿权证的两个矿区,甲方协调乙方及采矿权证持

有人通过评估后依法受让,相关受让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小陶下洋

——马山石灰石矿依法开采使用的其他事项,由乙方与小陶镇政府另

行商定。

    2.解决项目硅质原料矿山问题。乙方通过竞买方式,取得安砂

镇小江坊和青村矿区 2 宗水泥用粘土矿探矿权,已取得矿山勘探权

证,正在开展矿山详勘及后续开采权证办理事宜,甲方积极支持乙方

依法取得采矿权证并负责协助乙方抓好硅质原料矿山地面物的征迁

工作,以利于该矿山尽快投入开采使用,征迁补偿费用由乙方出资。

    第 3 条   乙方为保障项目适应原材料品种多样化及厂内物流畅

通的需求,对原有总图布置进行优化,需要在原有厂区红线外扩征约

100 亩土地。甲方同意按基准供地价依法出让上述用地给乙方,收储、

征迁等相关工作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 4 条 甲方同意加快实施 356 国道樟林至丰海段提级改造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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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必须与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实施同步开工并在项目开工后 18 个

月交付使用。为支持永安市交通事业发展,乙方同意向甲方捐赠 9000

万元人民币。捐赠资金由乙方、安砂建福公司提供给甲方指定的永安

市交通局专户,并由其开具“福建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给乙

方、安砂建福公司,资金由乙方提供 6000 万、安砂建福公司提供 3000

万元,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安砂建福公司对公路改造工程使用的水泥予以最优惠的价格支

持供应。

       第 5 条 在规划许可并符合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支持

乙方在永安市区域内规划建设一个混凝土及骨料加工项目。

       第 6 条 乙方确保安砂二期项目在 2020 年 2 月底前全面实施开

工建设,在开工后 15 个月内建成投产。乙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项目

建设,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生产、施工安全。

    第 7 条 乙方确保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确保系统

整体装备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并确保项目建设及生产期间,粉尘、噪

音、排水等相关事项达到行业规定指标,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

染。

    第 8 条 乙方负责按照过境公路路面 12 米宽的标准拓宽二通道

路面(产品出厂口——公路路段),并配备警示牌、减速带、反光镜

等道路安保设施,保障建设期间及投产使用后的道路安全。道路拓宽

用地由甲方负责征收,征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9条      按项目需求依规划调整乙方厂区红线后,红线外 600m

范围内、皮带廊道两侧 20m 范围内现有建筑物由乙方负责拆除并承担

费用,甲方予以协助。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在上述范围内新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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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宅等永久性建筑物,如果发生此类现象,则由甲方负责拆除并承担

相应费用。

    第 10 条    甲方协调建设管理部门为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规划建设证照手续;

协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并给予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协调支持乙

方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各项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乙方应按规定提

供办理相关手续的支持性文件。

       第 11 条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型设备在永安市

境内运输畅通;协助乙方做好厂区、矿山用地范围内电杆迁移工作,

协调好供电部门和涉农关系。

       第 12 条 鉴于乙方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属于永安市培育的产业

项目和税源型项目,且乙方对公路改造工程给与了无偿捐赠支持,为

支持安砂建福公司的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甲方将项目列为市产

业转型升级扶持的主导产业项目,参照《永安市培育高成长大企业三

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实施方案》中关于鼓励扩大投资的奖

补政策及《永安市税源企业倍增计划》中关于“一企一策”的规定,

从项目投产之日起,以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2016-2019 年缴纳地

方实得税收(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年平均数为基数(即:2180

万元),将项目投产后每年地方实得税收(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超基数的 70%奖补给安砂建福水泥公司,每年度 3 月份结算一次,至

满 1 亿元止。

       第 13 条 乙方可享受甲方现行的招商引资所有同类优惠政策。

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减税降费、税收退还政策时,甲方支持乙方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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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 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 15 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涉及的重大事项(安砂建福二期项目投资、向永安市政府

捐赠 9000 万元)均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披露说明

    本协议签订落款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与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于向永安市政府捐赠交通公益资金 9000 万元的议案》的会

议日期为同一天。彼时因双方对捐赠资金支付办法尚存在分歧,且公
司无法预计是否能够取得一致及何时能够协商一致,因此无法确定捐
赠事项是否实施,为保护投资者权益,避免公司股价波动,在做好保
密工作的前提下,公司在决定暂缓披露捐赠公告的同时,亦决定暂缓
披露本协议签订事项。
    四、影响
    本协议涉及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建设所需的征地征迁、交通物流及
项目投产后的政策优惠、矿山资源保障等事项,将对公司产生以下影
响:
    1、为公司按计划进度实施安砂建福二期项目提供支持。
    2、本协议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将提高安砂建公司物流
安全保障并降低物流成本。
    3、本协议涉及的矿山资源保障事项,在我国水泥生产中必需的
石灰石、粘土资源储量日益减少尤其是福建省资源原本就较为稀少的
情况下,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根本支撑。

       4、除捐赠事项对公司 2019 年业绩影响外,本协议涉及的奖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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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兑现,将对安砂建福公司未来的经济效益产生积极影响。永安市人

民政府将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列为市产业转型升级扶持的主导产业项

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从项目投产之日起,以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

司 2016-2019 年缴纳地方实得税收(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年平

均数为基数(即:2180 万元),将项目投产后每年地方实得税收(指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基数的 70%奖补给安砂建福水泥公司,每年

度 3 月份结算一次,至满 1 亿元止。

    五、风险分析
    由于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的时间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可能面临地方政策、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它不可预见
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存在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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