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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博士: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 2017-081
证券代码:143143           证券简称:17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1)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5 元(含税)。

    据此,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05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8 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为 16.16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45 元/股。

    (2)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赵方、吴超、姚虹因个人原因已辞职,
原激励对象周世勇已去世;公司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朱湘君、王铮、王振、李
莉、乔磊、邢子姝、朱峰、韦秋敏、黄晓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以上人员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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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十三人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556,120 股,其中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257,200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98,920 股。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84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61
元/股。

    公司尚未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过户手续。因此,上述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8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为 7.4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陆榴先生、李锦昆先生、张光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


    议案二、《关于调整李锦昆先生和尹立新先生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行
权日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李锦昆先生和尹立新先生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行权日的议
案》,确认李锦昆先生和尹立新先生第四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为 460,000
份、320,000 份,合计 780,000 份,行权价格为 6.21 元/股,行权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
    鉴于公司尚未办理完毕上述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调整后,须对行权日相应进行调整。因此,董事会确认李锦昆先生和
尹立新先生第四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为 460,000 份、320,000 份,合计
780,000 份,行权价格为 6.05 元/股,行权日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陆榴先生、李锦昆先生、张光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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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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