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 2017-109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张光剑,副总经理周柳青,监事杨玉晶、孙莉斯,原董事任春晓,原常务副
总经理吴少岩,原副总经理吕卫团、冯劲军、林磊、方锦华、吴祯共计持有本公
司股份 1320.299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21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本次拟减持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567.04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3959%)。若实施本次减持,其今年累计减持股
份均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
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光剑先生、周柳青先生、杨玉晶女士、孙莉斯女士、任春
晓女士、吴少岩先生、吕卫团先生、冯劲军先生、林磊先生、方锦华女士、吴祯
女士《关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申请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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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万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股)
张光剑 董事、副总经理 160 0.1117%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及通
周柳青 副总经理 54.544 0.0381%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杨玉晶 监事 38 0.0265%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孙莉斯 监事 10 0.0070%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及通
任春晓 原董事、副总经理 153 0.1068%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及通
吴少岩 原常务副总经理 219.8 0.1534%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吕卫团 原副总经理 160 0.1117%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及通
冯劲军 原副总经理 136.9557 0.0956%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林磊 原副总经理 160 0.1117%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及通
方锦华 原副总经理 144 0.1005%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吴祯 原副总经理 84 0.0586%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得
小计 1320.2997 0.9217%
(二)过去 12 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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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姓名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周柳青 2017 年 3 月 15,000 21.4
周柳青 2017 年 6 月 32,100 16.67
孙莉斯 2017 年 6 月 80,000 17.16
任春晓 2015 年 1 月 80,000 20.80
吴少岩 2015 年 1 月 115,000 20.13
冯劲军 2016 年 3 月 160,743 19.10
方锦华 2016 年 3 月 124,500 19.09
吴祯 2017 年 6 月 120,000 16.58
小计 727,34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所得
2、拟减持数量: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即减持不超过当
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567.04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 0.3959%),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姓名
过(万股) 股本比例
张光剑 70 0.0489%
周柳青 20.23 0.0141%
杨玉晶 16.62 0.0116%
孙莉斯 4.37 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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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春晓 66.93 0.0467%
吴少岩 96.16 0.0671%
吕卫团 70 0.0489%
冯劲军 59.73 0.0417%
林磊 70 0.0489%
方锦华 63 0.0440%
吴祯 30 0.0209%
合计 567.04 0.3959%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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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四)上述股东承诺: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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